学校年报怎么做?
填写学校年检报告书,一般应写清学校的校名、校址、举办者、校长、办学宗旨、现有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及教职工待遇、教学和生活设施等情况。
年检材料由学校所在地的县、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,报省教育厅核准。经年检合格者,由省教育厅在《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(正本)》和《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(副本)》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后,由县、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发还所检学校。
年检不合格的学校,由县、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缓检或停业整政处分,并报省教育厅核准。经缓检、整顿仍不合格者,由县、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,报省教育厅吊销其办学许可证,并通知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学校缴回办学许可证和有关证件。